原标题: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039号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数为100,0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09%智能设备。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为100,02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智能设备,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公司董事开元体育、监事、高级开元体育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00,0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齐峰律师、李海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开元体育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